农业农村部盐碱土改良与利用(滨海盐碱地)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指南

发布时间:2025-04-09 15:50 来源:资环所 浏览次数:

农业农村部盐碱土改良与利用(滨海盐碱地)重点实验室依托江苏省农业科学院、扬州大学共建,隶属于农业农村部耕地保育学科群。重点开展盐碱土壤改良和保育技术研发与应用、耐盐碱作物新品种选育与耐盐相关基因资源挖掘、以及高效特色种养、生态循环产业模式研发等。为促进本实验室与国内外科研人员的合作与交流,根据实验室中长期发展目标和近期重点工作计划,设立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诚挚邀请国内外相关领域研究人员踊跃申请。

一、主要资助方向

     (1)滨海盐碱地土壤改良和保育新技术、新产品和新模式;

     (2)耐盐农作物品种筛选和高产高效绿色种植技术;

     (3)作物耐盐基因资源挖掘及作用机理。

二、申报条件

1. 项目申报人应为本平台以外的在职青年科研人员,具备博士学位或者助研(中级)及以上职称,须经所在单位同意,且具有较强科研能力和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原则上男性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年龄不超过43周岁(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 项目申报人需联合重点实验室固定成员进行联合申报,实验室人员为第二负责人,且第一或第二负责人需有主持(包括在研)1项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格。

3. 同一申请人只能牵头负责申报1个项目,作为团队成员参加者合计不得超过2个项目。不得以任何已经获资助的同一项目重复或变相重复申报。在研开放基金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本年度项目。

三、申请须知

1、申请者应根据农业农村部盐碱土改良与利用(滨海盐碱地)重点实验室关于开放课题选题的有关规定认真填写申请书。申请书格式见附件。

2、申请书由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审批获准后,签订项目合同获得到实验室经费资助,并提供相应的研究条件,鼓励项目负责人派研究生或其他研究人员到重点实验室与固定科研人员开展合作研究。申请人与本重点实验室固定科研人员有一定合作基础的课题,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自项目指南发布之日起,10日内将申请书(一式三份)及电子版文档报重点实验室,逾期不再受理(邮寄申请书以投递日邮戳为凭)。电子版文档名需备注:姓名+单位+项目题目(开放课题)。电子和纸质申报材料截止日期均为2025年4月21日

3、本年度资助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实施期限为2年,申请书中研究期限应填写“2025年5月1日—2027年4月30日”。设一般课题和重点课题,原则上一般课题资助经费3-4万元,重点课题6-8万元。经费为报账制,不外拨。

4、结题时要求提交结题报告,并发表相关论文。一般课题需发表中文核心论文1篇及以上;重点课题需发表中文核心论文2篇及以上,或者SCI/EI论文1篇及以上。要求农业农村部盐碱土改良与利用(滨海盐碱地)重点实验室为第一完成单位。

5、开放课题所取得科研成果,公开发表时应明确标注“农业农村部盐碱土改良与利用(滨海盐碱地)重点实验室”,英文名称为:Key Laboratory of Saline-Alkali Soil Improvement and Utilization (Coastal Saline-Alkali Lands), Ministry of Agriculture and Rural Affairs。

四、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钟灵街50号 江苏省农业科学院农业资源与环境研究所

邮编:210014

联系人:徐  蓉

联系电话:025-84390248

邮箱:387677856@qq.com

 

农业农村部盐碱土改良与利用(滨海盐碱地)重点实验室

2025年4月9日

附件:

1.农业农村部盐碱土改良与利用(滨海盐碱地)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书样表.doc

2.农业农村部盐碱土改良与利用(滨海盐碱地)重点实验室课题申报汇总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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