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与省农垦集团联合发起全省农业农村低空经济联合行动

发布时间:2026-05-20 17:55 来源:科研处 浏览次数:

5月16日下午,全省农业农村低空经济发展联合行动启动大会在南京召开。本次联合行动由江苏省农业农村厅指导,我院与省农垦集团作为主要发起单位,旨在搭建全省农业农村低空经济产业创新平台,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发展模式和实施路径,助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质增效。作为主要发起单位,我院深度参与了联合行动的顶层设计与组织筹备工作。大会由院长、党委副书记朱艳主持,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曹丽虹出席会议并致辞,省农垦集团总经理姜建友就联合行动的共同约定作了详细说明。农业农村部南京农机化所所长周国民、南京农业大学副校长丁艳锋、江苏大学副校长郁明华、金陵科技学院副校长顾晓燕、省农垦集团副总经理邓国新等领导出席会议。

朱艳在主持讲话中指出,发展低空经济是国家立足长远谋划的重大战略,更是江苏激活农业农村新动能、加快建设农业科技强省的关键突破口。她表示,江苏作为农业大省和产业强省,已具备低空经济与农业农村深度融合的坚实基础。我院将以此次联合行动为契机,充分发挥科研创新的主力军作用,聚焦农业低空领域的关键核心技术,联动高校、企业及各类经营主体,打通“科研—试验—示范—推广”全链条,推动低空技术在植保飞防、智慧种养、农资配送、乡村巡检、应急防灾等场景中实现规模化应用。同时,联动全省农业农村系统、科研机构与市场主体,构建协同创新机制,加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江苏模式”,为激活农业农村新质生产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建设农业强省注入强劲的低空新动能。

大会审议通过了《江苏省农业农村低空经济联合行动共同约定》,明确了2026年至2030年的实施周期,聚焦政策研究、技术装备攻关、数据平台建设、场景应用拓展、人才培育、标准体系构建等八大重点任务,并确立了“谁研发、谁拥有,合作共享、约定优先”的成果管理原则。大会选举产生了联合行动委员会的组织架构:我院与省农垦集团共同担任主任单位,南京农业大学、江苏大学等9家单位为副主任单位,苏垦农发等3家单位为秘书长单位,协同推进专项工作落地。

会上,农业农村部南京农机化所、南京农业大学、江苏大学、相关龙头企业和家庭农场代表先后发言,分享了科研成果、产业实践与基层应用经验,凝聚起产学研用协同推进农业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合力。各设区市农业农村局分管领导及相关处室、农技推广部门负责人受邀参会,全省100余家农业低空领域研发、制造、推广、应用单位的代表参加了会议。

分享: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